江苏省常州市实行住宅装修服务“一费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10]人次
江苏省常州市实行住宅装修服务“一费清”
8日,常州市正式实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一费清”制度,制度明确,物业公司负责对装修垃圾的清运,对装修人员出入的管理,对装修车辆的管理,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等。
市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元。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住房装修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和装修资料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