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拿到手不让装修吗南昌新房装修完却不能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点击:[9]人次
为了孩子读书,江西南昌的闵女士特意装修了买的学区房,并计划在今年8月底入住。谁知搬家在即,却不能搬进新房居住。怎么回事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新房装修完了,8月31日闵女士聘请监理来新房查看一下情况,打开门一瞬间,闵女士大吃一惊,竟然发现屋内地板上全是水。
经过仔细检查,闵女士发现问题出在集中空调系统上。
原来为了开空调后空气湿润,闵女士特意选了一款品牌空调水机两联供。与市面上大多数的空调不同,这种空调制冷和制热的媒介是水。
房间地板上的水,全部来自空调里流出来的水。这怎么办?闵女士立即联系空调的经销商,看看这个情况怎么解决?
空调的经销商来到现场后表示,地板上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水,是因为虽然关了室内机,但没关主机导致的。如果室内机关掉了,而主机没关掉,(冷气)就变成冷凝水滴到地板上。
闵女士说,她8月初来新房查看,关室内机后没有注意关主机,而这样做的风险,经销商和安装人员之前从未告诉过她,这是他们工作上的重大疏忽。
事后,闵女士请地板商到家里来查看,对方给出的结论是,地板缝隙已经出现发黑的情况,部分区域出现起鼓现象,这种情况无法修复,建议全部拆掉,等地面晾干后重新安装地板。
这样算起来大概是三万多元钱,对此,闵女士希望,空调的经销商能够赔偿她相应的损失。对于她的这个要求,空调经销商没有答应。
对于赔偿问题,那么经销商是如何看待的呢?
空调经销商表示,在购买、安装、调试阶段,他们都告知了闵女士空调正确的使用方式。但也可能说得没有那么细,但是基本上该说的、怎么正常使用都现场教了闵女士,同时也发了信息提醒。
他们认为是闵女士使用不当,这个也是肯定是有责任的。
闵女士认为,既然单开主机会造成地板泡水的严重后果,那对此经销商就应该对消费者做特别提醒。
对于闵女士房屋地板泡水的问题,经销商认为自身没有责任。对此,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经营者应当主动地告知消费者,他所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相关的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质量、用途、产地、使用说明等,经营者对于其提供的商品或者说服务的相关信息,是有一个主动告知的义务。
现在,对于空调的使用方法是否详尽告知,闵女士和经销商之间存在分歧。
经销商在作为卖方,应当履行告知这样的一个义务,这属于买卖合同当中的从义务或者说附随义务,当经销商没有履行这样的一个告知义务所导致的损失的话,应当由经销商根据其过错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目前双方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空调经销商同意补偿闵女士15000元钱。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说接受服务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询问商家商品或者服务的详细信息,否则也要对产生的不好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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