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物业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点击:[3]人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人):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 花园小区 栋 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可加附页)
1、 ;
2、 ;
3、 ;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允许施工时间
1、装饰装修时间
(1)、周一至周五8:0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2)、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3)、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音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1)、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的其它时间。
四、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垃圾必须袋装,统一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堆放在其他非指定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
2、装修垃圾由甲方统一清运,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3、甲方在乙方进行装修前,免费提供20只编织袋给丙方,用作装修垃圾
的装放,不够时丙方自行购买。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规划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专用管道内,不得滴漏。
2、为防止发生有利于攀爬的后果及消防的要求,防盗门窗不得安装于室外。
3、 。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特制定以下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11)、在屋面、天台、露台、阳台上搭建安装太阳能、阳光房、凉亭、雨蓬、晒衣架等构建物,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设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安装室外晒衣架;
(12)、各种孔洞在房屋设计施工时已充分考虑并已到位,擅自在墙体、梁上开排气、排烟、空调孔洞。
(13)、禁止一切装修工人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小区。(运送材料车辆除外)
2、注意事项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需按照每证25元交纳押金及每证 5元交纳工本费,丙方完成装修退还出入证凭收据退还押金。
(2)、装修施工人员带物品出小区必须经乙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方可放行,否则装修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带物品离开小区,另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3)、乙方在装修开始前需到甲方处办理《装修许可证》,没有办理的不得开工,在《装修许可证》办理后,须将许可证贴于每户进户门外上方高约1.6-1.8米。
(4)、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留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5)、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1只灭火器。
(6)、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7)、乙、丙方承诺不超出装饰装修申报内容的范围进行装修。
(8)、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a)、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b)、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c)、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d)、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e)、采取 其他有效 措施。
七、装修服务费用与服务范围
1、丙方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服务费:
【 1 】住宅物业每户按建筑面积每平米4.5元;
【 2 】非住宅物业每户按建筑面积每平米 6元。
乙方自行装修的,装修服务费由乙方交纳。服务费仅为甲方按照本协议提供装修管理服务及后期统一粉刷因装修损坏的楼道的费用。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乙、丙方无装修过程中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应接受整改或赔偿处理的情况的,为乙方、丙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待整栋楼装修全部结束,由物业公司对楼道墙面统一粉刷。
4、运送材料装修车辆进入小区免停车费。
5、甲方为乙方、丙方提供20只装修垃圾装运编织袋。
6、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提供小区装修监督管理,确保业主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八、违约责任
1、如乙、丙方违反装修管理约定,进行违章装修的,甲方可向主管部门报告。
2、丙方装修人员在小区内留宿、高空抛物、随地大小便、破坏公共设施、损害公共利益等,除照价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外,甲方可要求其给予50-100元的违约赔偿,或没收其装修出入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进行装修活动。
九、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因装修不当造成乙方自用部位损坏及导致其他任何房屋质量问题的,甲方不承担该户的房屋损坏部位的报修义务。
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与《业主临时公约》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装修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时间: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