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供暖延至20日不加收采暖费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点击:[20]人次
济南市供暖延至20日不加收采暖费
受去年煤炭供应形势紧张、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市供暖期被迫缩水20天,而如今3月15日的停暖期已近在眼前,气温却依旧较低。为此,我市决定将2008至2009年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5天,即到20日24点才停止供暖。延长供热期间,将不再加收采暖费。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将有冷空气侵袭我市,气温仍然较低。为保证居民生活不受影响,按照《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市政府根据近期天气变化情况作出了供热时间延长5天且不加收居民采暖费的决定。
采访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济南热力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了解到,企业已做好了延长供热的准备,将继续做好供热服务。供热企业有关人士提醒,20日供热全面停止后,有一部分供热小区的散热器中会存水,这是为了便于散热器的湿保养。用户不能擅自拆改散热设施,以防出现事故。另外,停热后,由于水温降低,个别散热器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用户应注意观察,及时同相关责任单位取得联系,便于维修。
今天采访获悉,我市今年将启动大学科技园供热工程和西客站片区供热工程,总投资53854万元。这将大大缓解济南西部地区因热源不足而导致供热面积难扩容的局面。